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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2-15 10:17:17 |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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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2025年,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,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,在省政府、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,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目标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坚持严格公正司法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47970件。
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,共批准逮捕24777人、提起公诉52115人,全省社会大局持续保持稳定。
坚决捍卫国家安全。始终把政治安全摆在首位,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,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。
全力维护社会稳定。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,起诉故意杀人、抢劫、绑架等犯罪1548人,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陈年命案重案7人,昭示正义绝不会缺席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,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03人。严惩涉枪涉爆、“黄赌毒”“盗抢骗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,起诉24108人。
有力惩治网络犯罪。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,起诉网络犯罪11110人。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起诉4796人,联合制定办案指引规范跨境案件管辖,对缅北魏家、刘家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。维护公民网络权益,起诉侵犯个人信息、网络谣言、网络暴力等犯罪214人。
依法保障金融安全。守护群众“钱袋子”,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,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、金融诈骗犯罪619人。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,办理操纵证券市场、内幕交易等犯罪案件6件18人。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,起诉利用、虚拟币洗钱等犯罪125人,决不让“黑钱”洗白。
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。加强监检互相配合、互相制约,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54人,已起诉878人。参与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治理,起诉国企、医药、工程建设、殡葬等领域职务犯罪309人。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,起诉行贿犯罪85人。
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持检察履职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,用心做好服务大局。
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建设,制定20条检察举措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,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001人;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,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,监督立案10件、撤案63件,办理涉企民事、行政监督435件。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,办理公益诉讼4件。
依法保护知识产权。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,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99人,办理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87件。加强原始创新、关键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司法保护,注重保护福建知名商标、地理标志。漳州检察机关帮助一企业追回专利25项、挽回损失300余万元。坚持诚信保护原则,监督防范知识产权恶意诉讼。聘请40名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等,智库共享解决知识产权专业难题。
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。深入践行“两山”理念,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212人,办理公益诉讼1390件,监督修复受损山水林田934亩。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司法保护,“检印武夷”获评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之首。服务海洋强省建设,建立“检护蔚蓝”检侦联盟,起诉涉海犯罪432人,办理公益诉讼55件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,运用“检察+碳汇”机制开展生态修复122件,认购碳汇3.56万吨。
以法为媒促推两岸融合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,最高检出台加强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建设的意见。依法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,办理涉台案件85件。完善涉台文物检察保护模式,促成修缮涉台文物28处。连续举办十届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。
加强涉外检察工作和区域交流。服务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依法办理涉外案件1749件、司法协助案件47件。建设域外刑事法律查明平台,已实现21个区域国别法律一键查询。首次举办中英文双语讲述检察故事活动,4人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。
办好民生领域案件。保障群众“菜篮子”“药瓶子”安全,开展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监督活动,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81人,办理公益诉讼578件。依法护航安全生产,起诉重大责任事故、危险作业等犯罪96人,办理公益诉讼284件,推动加强风险隐患治理。联合整治医保基金管理问题,开展违规发放养老金专项监督,守好百姓“救命钱”“养老钱”。
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出重拳、“零容忍”,起诉2486人,联合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指引、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机制。坚持“预防就是保护、惩治也是挽救”,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245人;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特别是初犯、偶犯,依法附条件不起诉493人。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,督促送教矫治罪错未成年人133名。结合办案推动开展涉未成年人银行卡安全治理,防止青少年沦为电诈“帮凶”。以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电竞场所、“剧本杀”等新业态治理,推动健全完善地方立法。首创的督促监护令、春蕾安全员等制度,被纳入《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。
加强妇女权益保障。以法治之力守护“半边天”,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598人。坚持“家暴不是家事”,起诉家暴犯罪28人,支持受家暴妇女提起民事诉讼5件,并帮助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。聚焦就业性别歧视、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不到位、“外嫁女”不能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等问题,办理公益诉讼42件。组建全省女检察人员心理咨询师库,为涉案妇女提供心理疏导。
保障特定群体权益。坚决维护英烈和军人军属权益,起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3人,办理公益诉讼7件。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,率先实现“检察+工会”联席会议制度全省三级全覆盖。参与治理欠薪,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人,办理劳动争议监督886件,监督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工伤团体险,让劳动者劳有所得、心有所安。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,办理公益诉讼117件。联合建立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协作机制,推动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听力、言语障碍人士无障碍呼救系统,让“无声呼救”被听见。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、困难群众等支持起诉799件。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伸出援手,发放司法救助金1300余万元。维护侨胞侨眷侨企权益,办理涉侨案件7件。
用心办理群众信访。弘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,实现县级检察院入驻全覆盖。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,共接收信访23775件,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%,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99.36%,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“做得到”向“做得好”提升。深化重复信访积案攻坚,制定检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规定,就地“解法结”“化心结”,全省检察信访总量、重复信访数量稳步下降。
引领社会法治风尚。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和个案办理。制发全省典型案例、优秀案例83件,召开新闻发布会32场,三级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开展宣讲769场次,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81件,27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、优秀案例。
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全面加强对立案、侦查、审判、执行活动法律监督,促进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。
深化刑事诉讼监督。尊重和保障人权,贯彻罪刑法定、罪责刑相适应、证据裁判等原则,依法不批捕10318人、不起诉8179人。严格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48914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。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,监督立案356件、撤案1295件,追加逮捕665人、追加起诉1774人,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60件。推动存量“挂案”全面清理,并建立监督治理长效机制。加强刑事审判监督,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2件,法院已审结133件,改判、发回重审97件。
加强刑事执行监督。深化“派驻+巡回+科技”检察,守好刑事司法公正“最后一公里”。配合最高检对闽江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,组织对8个监狱、4个看守所开展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,实现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,纠正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问题1948个。加强减刑、假释、暂予监外执行监督,提出纠正意见1237人次。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、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察。
做强民事检察监督。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8件,法院已审结182件,改变率92.8%。坚持维护裁判权威与保障当事人权益并重,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704件正确裁判,做好释法说理、促使服判息诉。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,提出检察建议316件。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,开展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,提出检察建议891件,起诉拒执犯罪402人。深化虚假诉讼监督,依法纠正打“假官司”129件,起诉虚假诉讼犯罪27人。
精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。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,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,法院已审结13件,改变率92.3%;对行政诉讼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52件,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4件。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9件,发布检法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优秀案例。深化行刑双向衔接,督促移送涉嫌犯罪88件;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847人,行政机关已处罚3529人,既避免过罚不当,又防止不刑不罚。结合办案发布全省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。
加强检察公益诉讼。2025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十周年。十年来,共办理公益诉讼2.5万余件,覆盖现行14个法定领域。省检察院专门召开座谈会、发布白皮书,总结十年实践成效,研究谋划发展新篇。以配合推进专门立法为契机,持续加大办案力度,2025年办理公益诉讼3568件。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职,提出检察建议1773件,回复整改率97.6%;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,提起诉讼197件。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,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155件。
规范开展检察侦查。紧盯徇私枉法、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,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0人,已判案件均为有罪判决。坚持查人与纠案并重,通过侦查办案推动纠正案件9件,制发检察建议11件。完成省、市两级检察侦查机构专设,为惩治司法腐败提供组织保障。
持续深化拓展“三争”行动,全面加强政治、业务、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,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。
突出抓实政治建设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,开展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一体推进学查改。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,引导检察干警增强政治思维、法治观念,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监督办案中,防止就案办案、机械司法。省检察院制定抓落实工作办法,开展政治督察。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,党建工作法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。
提高队伍专业素能。用好检察官学院、“新福建检察大讲堂”等阵地载体,深化检校合作,分层分类培训2.6万人次。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,连续三年开展“评庭评案评选”活动,举办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,9个案件入选全国优秀公诉庭、优秀法律文书。完善一线“全科检察官”培养模式,“全科检星”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。110个检察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,吴雅芳获评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。
深化检察改革和管理。落实司法责任制,修订全省检察官司法办案职权清单,入额院领导办案9765件,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96次;实质化开展检察官追责惩戒,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办法,让失职者担责、为干事者撑腰。省、市两级首次逐级遴选检察官20名。完成铁路检察业务属地管理改革,实现管人管事相统一。构建检察“大管理”格局,省检察院制定20条措施,首次对本级办结案件全覆盖评查,统筹做好质效分析研判、案件流程监控、质量评查检查、科学考核考评,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。
深化全面从严治检。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整改,完成最高检巡视集中整改任务。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,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,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。修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清单,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。开展重要岗位人员纪训,严格离退休人员监督管理,加强“八小时外”监督,织密从严管理“防护网”。
加强基层基础建设。深化整治为基层减负,坚持检力资源向一线倾斜。做好检察对口援助,选派干警援疆、下基层锻炼56人。实施数字检察战略,参与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,建成全省检察数据管理平台,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05个。
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,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,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、受人民监督、让人民满意。
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。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意见,办理和回复省人大代表意见381条。办结省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16件,专题报告办理情况。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。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、执法检查等工作,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。主动接受民主监督。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5件。落实与党外人士代表联谊交友等制度,定期通报检察工作,认真听取各派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。加强代表委员联络。省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开展交叉视察,三级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5000余人次。强化履职配合制约。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依法重新审查,对法院判决无罪等案件逐案开展评查。支持律师依法履职。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,依法保障会见、阅卷等权利,监督纠正阻碍律师执业情形11件。联合发布《法官、检察官与律师正当交往典型示例指引》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深化检务公开,支持人民监督员、检察听证员、特约检察员等依法履职,对不捕不诉、控告申诉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3684次。
各位代表,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,是全省各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监委、法院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、支持、帮助的结果。在此,我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!
我们清醒认识到,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一是学思践悟习法治思想还有差距,司法理念、工作作风还需持续改进提升;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差距,以检察履职护稳定、促发展、保民生仍需深化做实;三是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还有差距,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,个别案件办理质效不高;四是队伍素能建设还有差距,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,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。对此,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。
2026年,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深化落实“强化检察监督,加强公益诉讼”重要要求,坚持检察履职与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相协同,深入开展“三争”行动,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持续推进习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,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全省“十五五”开局起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一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。突出政治建设,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、统一意志、统一行动,学深悟透做实习法治思想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、检察道路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、在法治上着力,严格落实党管检察工作制度,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。
二是坚决扛起服务大局职责使命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重大恶性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,维护经济金融安全,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。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,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,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,促进优化营商环境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。保障福建特色发展,统筹推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、涉外涉侨检察、闽台检察交流等工作。
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。依法保障民生福祉,持续深化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。加强就业、消费、社保、医疗等重点领域民生司法保护,着力解决危害食药安全、侵害劳动者权益等突出问题。强化妇女儿童、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,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。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,依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。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,做好检察普法工作。
四是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。坚持依法监督、敢于监督、善于监督,促进执法司法公正。做好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工作,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。加强诉讼活动监督,强化对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,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、稳定性、权威性。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,协同解决“执行难”,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。加强检察公益诉讼,抓实法定领域办案。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。
五是持续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保障。统筹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,一体推进政治、业务、职业道德建设。深化人才强检、科技强检,加强专业能力建设,推动“数智检察”深化升级。落实司法责任制,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抓实巡视整改,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,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。
各位代表!新的一年,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,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,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,忠诚履职、挺膺担当,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更大检察力量!